关于贯彻2012年学院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教学安全工作的通知
更新日期:2012-03-21

各系部:

为贯彻落实2012年学院安全工作会议精神,切实加强教学安全管理,按照“分级负责、属地管理”的基本原则,实行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领导责任制和“谁组织、谁负责”、“谁使用、谁负责”的岗位责任制,制定如下要求:

一、加强教学安全管理工作

1、加强教学场地安全,做到“谁使用、谁负责”。注重机房、实验室、实训室等安全管理,特别加强对化学药品、危险品、教学仪器设备的监管,排除安全隐患,绝不留死角。

2、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安全,特别注重校外实习、实训安全,按照“谁组织、谁负责”原则,加强学生校外实习、实训活动的安全管理。

3、加强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,认真贯彻“2011年教育部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实习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”和学院顶岗实习相关管理办法,加强对实习单位实习教学的安全指导和管理。

4、完善机房、实验室、实训室等教学场地安全管理制度,强调安全操作,做好防雷防电工作。

5、各系部加强对相关校外办学点教学安全的指导和管理。

二、落实教学安全岗位职责

1、加强教学秩序、注重课堂安全。任课教师务必做好学生到课出勤情况,做到实时登记、及时与辅导员、学管办沟通。

2、做好安全教育。融法制、安全教育于专业教学,强调安全规范操作,任课教师每周五最后一节课至少要用一分钟时间强调安全。

3、做好外藉教师、留学生教学安全工作,系部管理人员、辅导员要保持同外籍教师、留学生的及时沟通,强调安全问题。

4、实习指导教师要加强对指导学生的安全教育,发现擅自离岗、无故缺勤等情况要及时反馈到教务办、学管办、辅导员。

5、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监管,机房管理人员、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要求,及时掌控“信息”、抓苗头。

教务处
2012年3月21日